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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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时间:2021-09-18 08:58:5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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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梅州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方案》明确,公益性岗位主要涵盖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镇)、社区(行政村)的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后勤保障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乡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等岗位;经市人社部门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拟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记者:黄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