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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六必须”
时间:2020-02-17 19:49:4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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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发挥全县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专班会议要求,连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零售药店“六必须”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大参林大药房(南门店)、城南大药房、千年健大药房、盛康药房等零售药店,认真查看《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等相关台账及“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情况,对一些填报细节进行具体指导,现场向药店工作人员及消费者宣传相关政策。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药房对每一位进店人员都有进行体温监测,对每一位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的消费者都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并详细询问认真登记相关信息。消费者都能自觉戴口罩进店,并按照相关指引配合药店工作。

  【药店执业药师 宋莉珊:首先(顾客)进药店我们一定要测体温。如果是买感冒像发烧、止咳那些药的话,我们要实名登记,一定要凭身份证才可以购买。】

  【顾客:这个(实名登记)我们可以接受,也是对人民健康的一种负责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化股股长 郑富生:从现场对走访的几家药店的检查情况来看,各个药店对顾客入店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的工作提醒,对购买相关药品的人员登记信息,都已经落实的比较到位。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平台软件,根据检查情况,各个药店落实都比较完善,他们都100%注册了我们的平台,每天的上报记录是比较完善的。下一步我们会着重(通过)明查暗访,(进一步)检查企业登记报告的落实情况。】

  据了解,为避免人体接触、减少感染风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对顾客入店测量体温时一律使用红外线额温枪,停止使用接触式耳温枪和水银体温计,部分不具备条件的药店主动选择暂停营业。

  为全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做到“六必须”。

  一、所有零售药店必须严格落实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并于每天下午15时30分前在“广东省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录入当天登记信息,对发现有发热症状,从疫情高发地来蕉,或有疫情高发地人员接触史的情况必须马上录入系统,通过平台报告当地三人小组,并立即报告我局药械化股。

  二、所有零售药店必须使用统一的登记报告表格,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内容。

  三、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将通知文件张贴于入门显眼处,提醒告知消费者购买发热咳嗽药品须凭身份证实名登记。

  四、所有零售药店必须严格做到凭身份证实名登记购买发热咳嗽药品,无法提供者须劝导患者到县人民医院及时就诊。

  五、所有零售药店必须认真做好顾客入店测量体温(应配备红外线额温枪)、佩戴口罩等工作,并做好工作人员自身防护措施和营业场所清洁消毒等工作。

  六、所有零售药店必须主动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劝导发热咳嗽患者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记者:侯永克  摄像:黄东业(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