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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18-12-28 10:47:4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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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18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坚持学习,坚持实践,全面实施依法治县,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深入。

(一)抓好组织领导和规划部署。成立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各镇、各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督促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蕉岭县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蕉府办函〔201872号),对我县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整体规划部署,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贯彻执行《蕉岭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涉及征收补偿、土地基准地价、重点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均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事前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3名顾问律师,充分运用顾问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降低政府决策法律风险。发挥法制机构把关作用,坚持县政府常务会以及重要的议事会议议题的合法性审查,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把关通过后方可提交会议作出决议,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蕉岭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县政府及县府办公室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设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性文件标注编号后方可发布。全年经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请示、合同等共22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7件,严格按照规定上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事由,被本级人大或上级政府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形。落实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四)抓好复议、应诉工作。2018年度,本级受理复议案件5宗,其中1宗维持,1宗驳回复议申请,2宗撤销,1宗未审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审理本级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复议层级监督作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接受市政府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今年,向市政府答复复议案件1宗,1宗维持。无因行政违法被市政府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或无效的案件。认真接受法院司法监督,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今年,行政应诉一审案件共10宗,其中3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宗驳回起诉,1宗被判决撤销(上诉中),一审胜诉率90%;二审案件5宗,5宗均未审结;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案件2宗,2宗均驳回再审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1宗,未审结。

(五)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平台规范运行。采取多种措施,规范提升了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质量和水平。突出国家、省、市政策热点难点信息发布(转载),重新规范调整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下设教育、医疗、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等围绕改善民生的栏目,并健全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栏目,畅通了申请受理渠道,确保了专栏的规范运行。今年县政府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宗,依法纠正不当的信息公开答复行为,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权利。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一是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承接、调整的简政放权事项。主动对接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及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梳理调整我县行政许可事项工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有序推进压缩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目前,我县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压缩了一半以上。二是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为抓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完成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编制。县、镇、村三级“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启动运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梳理出中介服务事项40项,已提交录入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三是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文件精神,我县印发《蕉岭县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蕉府办明电〔201814号),进一步清理本级证明事项,取消3项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证明事项。四是进一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正式启用“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纵横打通环节,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信息共享。全力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化登记程序。优化商事登记服务方式,进一步畅通政银合作的渠道,搭建银企合作的桥梁,将登记渠道从工商部门向建行网点延伸,从纸质审核向电子审核延伸。五是健全完善“马上办”运行机制。成立了蕉岭县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改革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通过精简承诺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建立完善并联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办理时限全面压缩,压缩比例从25%至50%不等,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减少了群众办理等候时间。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梅州市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随机抽取辖区企业总数不低于2%的企业开展抽查。实现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市场监管事项100%全覆盖和部门履责中应当公示的信息归集率达100%。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强化“三个办法”教育培训,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设的通知》(蕉府明电〔20181号),行政执法部门建立配套制度,把制度落实到行政执法过程中。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凡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今年举办2场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共84人。四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提高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 印发《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蕉府办明电〔201812号),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共抽查行政许可案卷41宗,行政处罚案卷28宗,行政检查案卷26宗。通过对案卷存在问题进行反馈评查意见、通报督促整改,提高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五是落实依法行政考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印发了《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蕉府办函〔20187号),对我县8个镇、24个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13个基本没有行政执法任务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督促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八)加强学法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一是组织常务会议学法。今年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邀请嘉应学院丘国中副教授深入学习新修订《宪法》。认真组织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举办4期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2018年7月上旬,举办4期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共65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主要学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诉讼四部法律。通过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和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专题学习。县委、县政府组织1场次中层领导干部专题《宪法》专题讲座;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通过深入学习,牢固树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思想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监督。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年终县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落实政府部门、各镇政府向县政府报告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二是县政府依法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大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018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推进不够均衡,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力度不够。部分单位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不足,尚未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人负责工作机制。二是我县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不均衡、机构人员设置不匹配、设备配置落实不足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部门案件质量逐年提高,但呈现两极分化,存在部分单位案件质量比往年下降的现象;四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不够。因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安排,今年我县未能派出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但各宗案件均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向法院作出了说明。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19年,我县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化改革,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机构改革任务,厘清职能,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及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强化动态管理,对上级清理取消项目及时清理公布。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完善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探索乡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本级人大报备审查。

(三)做好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大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法院、信访等单位的沟通和交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落实行政复议庭审制度。自觉履行诉讼义务,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运用法治思维,以法律的途径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内部监督。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化对考评重点,对不合法、合规行政执法案卷,加大力度落实通报整改。全面督促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五)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应对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和动态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