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森林火灾高发期,为杜绝火灾隐患,蕉岭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野外用火的巡逻防控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并积极开展防火宣传,保持对野外用火的严打严管态势。
近日,蕉岭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野外失火引发火灾案件,行政拘留1人。
12月23日下午,广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广福镇石峰村曹一小组有人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灾。
广福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积极协助消防员灭火,同时,对火灾起因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钟某炎有违法嫌疑,并在现场将其抓获。
经查,嫌疑人钟某炎在野外吸烟后,缺乏安全意识,将烟头随意丢弃在草丛中,从而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及《蕉岭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蕉岭县公安局依法对钟某炎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