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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来往大陆签注和居留签注(删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台胞证)已不需签注
时间:2019-07-13 14:52:3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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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㈠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㈡市级公安机关审核。

所需材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及照片回执单、派出所出具《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提交大陆关系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40-11:45,下午14:40-17:47),除法定假日

所需费用: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人民币,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100元人民币,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200元人民币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16号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出入境管理窗口

联系电话:0753-78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