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办理流程:㈠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㈡市级公安机关审核。
所需材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及照片回执单、派出所出具《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提交大陆关系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40-11:45,下午14:40-17:47),除法定假日
所需费用: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人民币,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100元人民币,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每件200元人民币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街16号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出入境管理窗口
联系电话:0753-78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