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2019〕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司法局反映。同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各部门从2019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实施方案》具体要求,严格执行。
二、各镇、各部门应于2019年7月15日前制定出台“权力和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制定出台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并将上述清单、制度报送县司法局备案。
三、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县司法局。联系人:郭永源、陈金水,联系电话:7881359。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