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201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蕉岭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彩波的提请,蕉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和蕉岭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4日通过:
决定任命:
潘依珊同志为蕉岭县农业局局长;
罗建阳同志为蕉岭县科工商务管理局局长;
汤超宏同志为蕉岭县统计局局长;
丘佐平同志为蕉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丘佐平同志的蕉岭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徐永岭同志的蕉岭县科工商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