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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1-12-07 12:01:0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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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2021〕26号

蕉华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蕉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刘裕君  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管委会主任(场长),主持县政府、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县审计局。挂钩联系长潭镇。

       胡  班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发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金融、保险、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铁路建设、军民融合工作。分管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国资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金融局、县统计局、市公积金中心蕉岭分理处、县应急管理局。协管县审计局。联系县人大、县人武部、县税务局。挂钩联系蕉城镇。

       林伟胜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广州市南沙区对口帮扶工作。协管招商、乡村振兴、广州市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挂钩联系南磜镇。

       余  翔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发展研究、交通运输、铁路建设、地方道路管理、文化、体育、旅游、融媒体工作。协助分管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项目、科工商务、招商、工业园区工作。分管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协管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联系县社科联、县文联、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挂钩联系文福镇。

       徐永岭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环卫、房管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联系县总工会。挂钩联系蕉城镇。

       吴东海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法制、打私、信访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打私办、县信访局。联系驻蕉部队、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蕉岭中队。挂钩联系新铺镇。

       张  慧  县政府副县长,负责教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事务、侨务、台港澳事务、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残联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外事局、县残联,县属学校。联系县政协、县侨联。挂钩联系蓝坊镇。

       谢彦博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县政府机关、机关事务管理、方志、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科工商务、招商、工业园区、商业、供销、通信、烟草、供电、邮政、石油、盐业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方志办、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县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县供销合作联社。联系县档案馆、县工商联、电信蕉岭分公司、移动蕉岭分公司、联通蕉岭县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蕉岭供电局、邮政集团蕉岭县分公司、中石化蕉岭石油分公司、盐业集团蕉岭分公司。挂钩联系三圳镇。

       李杜强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务、移民、交通运输、地方道路管理工作。分管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移民办、县长寿文化研究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联系县气象局、广州市南沙区对口帮扶蕉岭县工作队、市粤运公司蕉岭分公司。挂钩联系广福镇。

       陈春妮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旅游、融媒体、妇女儿童工作。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妇儿工委,县属医院。联系县社科联、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团县委、县妇联。挂钩联系长潭镇。

       丘建安  县政府党组成员、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管委会副主任(副场长),参与蕉华园区分工。

       张艳辉  县政府党组成员、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广东省蕉岭华侨农场)管委会副主任(副场长),参与蕉华园区分工。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