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驻蕉各单位:
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高县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聘请黄长云等3人为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
黄长云 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丘国中 广东义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嘉应学院法学副教授
范伟基 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和法律顾问合同开展工作,聘期三年(自2020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请各单位支持县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涉及我县法律事务工作。县司法局(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兼职法律顾问日常联络、组织协调、考核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