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办函〔2019〕39号
长潭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处置长潭旅游区县道X972及高台庵后山体危岩防御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处置长潭旅游区县道X972及高台庵后山体
危岩防御工作方案
为做好长潭旅游区县道X972及高台庵后山体危岩防御工作,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崩塌掉落的松石发生于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潭水库左侧岸坡山顶,行政隶属长潭镇长潭村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6°07′47.36″,北纬24°42′27.57″。2019年3月7日晚,因连日降雨,高台庵后山顶约10多立方岩石脱落,落石损坏高台庵后山体挡土墙,并有部分落石滚落至X972公路中间。主要影响对象为高台庵、游客、X972县道过往车辆及行人等。根据现场调查,崩塌发生的山体边坡为岩质边坡,边坡整体走向为北西向,局部有反转,山体边坡坡度较陡,上部近似垂直,并见有悬空的危岩体和松石。
二、应急处置情况
经相关部门已到现场调查指导并采取了相关防御措施,对受影响的区域拉警示线、竖警示牌,告知高台庵负责人,在暴雨期间,禁止人员进入。同时会同有资质技术人员对高台庵后山体情况进行调查,确定落石掉落位置,主要调查掉落的松石成因、变形破坏特征、诱发因素及威胁对象等,并根据初步险情提出了排除险情的方案。
三、发生成因
根据现场调查,该处山体边坡为岩质边坡,出露强—中风化石英砂岩,砂质结构,层状构造。受附近断层和自然风化影响,基岩裂隙较发育,山腰至山顶的层状裂隙呈张开状,未见充填物,多组不同走向的节理把岩石切割成不同形状的楔形体。
初步认为高台庵后山体岩体因节理裂隙发育,被切割成不同形状的楔形体,当裂隙受风化和水及植物的根劈的作用等因素影响时,应力发生变化,从而发生脱落。
四、后续处置方案
该处山体边坡较陡,部分近似直立,且部分岩石悬空,容易发生山石掉落。特别是当山顶的岩石脱落冲击下部的危岩体时,带动更多的岩石发生脱落时,存在安全隐患风险。
预计处置措施:及时清理山顶及山腰处的危岩体和松石;对高台庵后山体进行主动防护网加固,防止落石;在冲沟地段修建混凝土挡墙,挡墙上部可增加被动防护网,拦挡落石。
下一步将由相应资质单位进一步排查,制订切实可行的危岩排险方案或治理方案,消除安全隐患风险点。
五、责任单位
本项目涉及相关单位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潭镇人民政府等。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16〕103号)、《印发蕉岭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蕉府办函〔2015〕13号)和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蕉府办函〔2019〕15号)及《关于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8号)等规定,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应急调查,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和服务等工作。
(三)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险情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
(四)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景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统筹指导旅游景区开展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五)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一步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共同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
(六)县民族宗教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相关措施,进一步协调、落实相关安全责任。
(七)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八)长潭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本辖区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九)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有关单位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十)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地质灾害救灾应急资金预算,审查救灾款的分配、投向和效益,救灾应急资金的下拨和监督管理;落实本级财政负担的应急防治资金和救援资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