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办函〔2019〕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蕉岭县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蕉岭县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根据《梅州市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方案》(梅市府办明电〔2019〕35号),全面掌握我县客家围龙屋现状、数量及分布情况,挖掘保护和合理活化围龙屋资源,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本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县各镇范围内的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权的客家围龙屋,包括普查前已经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公布为历史建筑的客家围龙屋。
(二)普查内容。普查不改变客家围龙屋权属现状。普查的客家围龙屋包括1949年(含)以前,在历史上各时代具有一定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
普查信息登记包括客家围龙屋权属、所在地(村民小组)、级别、年代、规模(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建造背景等9项基本指标和基本情况。普查信息的采纳、登记、档案建立必须严格按照梅州市客家围龙屋普查登记表的项目标准和要求进行。
二、普查的时间和安排
蕉岭县客家围龙屋普查从2019年4月开始至2019年12月底结束。普查分为工作准备、普查实施和验收汇总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主要任务是县、镇成立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普查队伍、开展普查宣传。
第二阶段: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主要任务是开展客家围龙屋调查、普查认定和信息数据的采集、登录等工作。
第三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完善数据库和发布普查成果。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镇两级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普查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县委常委或副县长担任,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统战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和各镇人民政府。各镇要相应成立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通力协作。客家围龙屋普查按照属地调查和行业调查相结合、单位自查申报与集中调查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与新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要在县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1.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组织各镇开展辖区内客家围龙屋的普查工作。
2.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各镇已公布为历史建筑的客家围龙屋的普查工作。
3.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4.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普查工作职责要求,协助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问题。
5. 各镇负责配合县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客家围龙屋的普查工作,每个村要指定一名熟悉客家围龙屋情况的村干部负责普查工作的联络、协调、向导和提供围龙屋建造年代、规模、保存状况、建造背景等基本情况,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县、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和协调。县、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于2019年6月18日前书面报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遗产股,电子邮箱:jlxwwg@126.com,办公电话:7865289)
(三)经费保障。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各相关部门在客家围龙屋普查登记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单位负责。各单位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确保普查经费、所需设备和人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开展培训。此次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普查业务学习培训,培养人才,锻炼队伍。同时,要积极开展本辖区的普查试点工作,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确保普查质量。
(五)注重宣传。要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项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介绍普查的重点成果,宣传保护客家围龙屋事业在增强文化软实力、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数据登录和管理。
1. 已公布为历史建筑的客家围龙屋的普查数据和资料,由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调查、采集,并报送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统一数据登录和管理。
2. 其他客家围龙屋的普查数据和资料,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负责调查、采集,并进行数据登录和管理。
凡在我县辖区内的客家围龙屋,都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如实、准确地填报普查信息,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附件:1.蕉岭县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蕉岭县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联络员报名表
3.梅州市客家围龙屋普查登记表
附件1:
蕉岭县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林文建(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江萍英(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方志办副主任)
吴晓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万彬(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朱翠英(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黄海峡(县委统战部副科级干部)
郭建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林英勤(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淑瑜(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珍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达新(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傅小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汤国庆(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徐宋文(蕉城镇党委委员)
吴春香(长潭镇政府副镇长)
张新卫(三圳镇人大副主席)
黄荣胜(新铺镇党委宣传委员)
周满桂(文福镇人大副主席)
谢院新(广福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徐洁茹(蓝坊镇政府副镇长)
宋雪丹(南磜镇党委宣传委员)
二、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晓东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附件2:
蕉岭县客家围龙屋普查工作联络员报名表
填报单位(公章): 2019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 |
附件3:
名 称 :
县(市、区):
调查人(签字):日期:
审定人(签字):日期:
抽查人(签字):日期 :
梅州市客家围龙屋普查登记表
名称 | 代码 | |||||||||
地址及位置 | ||||||||||
GPS坐标 | 北纬 | 东经 | 海拔高程 | |||||||
° ′ ″ | ° ′ ″ | m | ||||||||
测点位 置说明 | ||||||||||
类 别 | 〇古建筑 | |||||||||
〇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
〇其他 | ||||||||||
年 代 | ||||||||||
统计年代 | 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待定 | |||||||||
面积(m2) | ||||||||||
所有权 | □国家 □集体 □个人 □不明 | |||||||||
使用情况 | 使用单位(或人) | 隶属 | ||||||||
用途 | □办公场所□开放参观□宗教活动□军事设施 □工农业生产□商业用途□居住场所□教育场所 □无人使用□其他用途 | |||||||||
复查对象 | 级别 | 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〇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〇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 〇历史建筑 | ||||||||
单体建筑 | 数量(个) | ||
说 明 | |||
简
介 | |||
保 存 状 况 | 现状评估 | 〇好 〇较好 〇一般 〇较差 〇差 | |
现状描述 | |||
损 毁 原 因 | 自然因素 | □地震 □水灾 □火灾 □生物破坏 □污染 □雷电 □风灾 □泥石流 □冰雹 □腐蚀 □沙漠化 □其他自然因素 | |
人为因素 | □战争动乱 □生产生活活动 □盗掘盗窃 □不合理利用 □违规发掘修缮 □年久失修 □其他人为因素 | ||
损毁原因描述 |
环 境 状 况 | 自 然 环 境 | |
人 文 环 境 | ||
普 查 组 建 议 | ||
审核意 见 | ||
抽查结 论 | ||
备
注 |
其他资料登记表
序 号 | 名 称 | 编 号 | 类 别 | 数 量 | 保 存 地 点 | 备 注 |
图纸编号:
图纸册页
序 号:
名 称 | |||
图 号 | 比 例 | ||
绘 制 人 | 绘制时间 |
照片编号:
照片册页
序 号:
名 称 | 照片号 | 底片号 | |||
摄影者 | 拍摄时间 | 拍摄方位 | |||
文字说明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