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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蕉岭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时间:2017-12-22 11:41: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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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函〔2017122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蕉府办函〔201717号)有关规定,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人民政府和县府直属有关单位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全面考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及等次

此次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结合的方式开展。从考评结果看,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稳中有进,行政职能转变不断加快,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同感进一步提升。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等考评的分汇总,44个被考评单位综合得分中,最高分92.56分,最低分76.23分,平均分81.82分。

(一)各镇人民政府考评等次。

优秀等次:新铺镇人民政府。

良好等次:蕉城镇人民政府、三圳镇人民政府、文福镇人民政府、广福镇人民政府、南镇人民政府、蓝坊镇人民政府、长潭镇人民政府。

(二)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县府直属有关单位考评等次。

优秀等次: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良好等次: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科工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和安全监管局、县文体旅游局。

(三)13个基本没有行政执法任务或主要以行政协调或者内部监管为主要职责的县政府部门和机构以自查自评为主,不确定考评等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考评过程中发现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管不到位,未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法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执法案卷标准化程度不高,甚至一些单位出现行政执法案件不立案卷,全年无执法案卷的情况出现,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针对此次考评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将我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