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府办函〔2017〕9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蕉岭县2017-2020年足球场地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蕉岭县2017-2020年足球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1号)、《广东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粤发改社会〔2016〕862号)和《梅州市2017-2020年足球场地建设初步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足球场地27个(其中:5人制10块,7人制11块,11人制6块),总占地面积161262.6万平方米。其中24个为学校附属体育设施用地,占地面积为143862.6平方米;1个为县体育场活动中心足球场,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2个为社会建足球场,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
二、建设目标
根据《梅州市2017-2020年足球场地建设初步方案》的要求,建设完善足球运动场馆体系,为群众性足球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计划到2020年底,全县足球场地数量达到48块以上,比目前新增21块(其中11人制足球场1块,7人制足球场5块,5人制足球场15块),按照本县人口24万人计算,每万人足球场地指标达到2块。
三、空间布局
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依法依规在全县合理布局21块足球场地。至2020年,完成蕉城镇4块,新铺镇3块、三圳镇3块、文福镇3块、广福镇2块、南磜镇2块、蓝坊镇2块、长潭镇2块任务。
四、实施计划
1、2017年度全县计划新增足球场5块(其中7人制1块,五人制4块)。
2、2018年度全县计划新增足球场5块(其中11人制1块、7人制1块,五人制3块)。
3、2019年度全县计划新增足球场6块(其中7人制2块,五人制4块)。
4、2020年度全县计划新增足球场5块(其中7人制1块,五人制4块)。
五、职责分工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保障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落实。体育部门牵头统筹实施方案落实;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各级学校配建足球场地设施及对外开放的要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建设和验收程序,加快建设实施;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土地指标;各镇政府负责土地的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形成部门联动,确保足球场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如期实现建设目标。
六、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根据年度足球场地建设计划,将建设资金纳入财政统筹计划中,各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足球场地建设,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