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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蕉岭县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9 15:25: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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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5-7-9 15:25:04
名  称: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蕉岭县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2015〕8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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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2015〕8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蕉岭县教育系统

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

2014—2015学年度,全县各中小学校真抓实干,求实创新,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积极开展素质教育的实践和探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为推动蕉岭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优秀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县政府决定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表彰在教育战线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

(一)德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10个)

按县教育局《蕉岭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方案》和《蕉岭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评估方案》要求评选。

(二)优秀校长(10人)

按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长学校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和《蕉岭县幼儿园保教工作考核评估方案》要求评选。

(三)优秀法制副校长(5人)

1.协助学校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

2.经常调查了解学校治安情况,对扰乱学校秩序、侵害中小学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能及时协调查处。

(四)优秀德育、安全工作先进个人(10人)

1. 必须是学校德育工作人员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连续从事行政、德育或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

2. 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高尚师德,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3. 有创新精神,分管的学校德育安全工作在全县本学年德育安全评估考核中成绩突出,无安全责任事故;

4. 本学年度所在学校校风、学风、教风优良,无师生犯罪,在校学生辍学率符合要求,即小学辍学率为零,初中县城中学控制在0.3%以内、平原片中学控制在0.5%以内、山区片中学控制在0.8%以内。

(五)优秀班主任(68人)

1.热爱班主任工作,且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班级的能力,工作耐心细致,所担任的教学班评为学校的先进班。

3.能模范地履行《班主任工作条例》,按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班级和学生实际,制订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工作计划;认真上好班会课,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较高的实效性。

4.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循循善诱,是学生的知心朋友。

(六)优秀管理人员(15人)

1.必须是担任中小学副教务(教导)主任以上任职务3年以上或计算机、图书、理化生仪管员、后勤管理人员。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热爱学校教学、后勤管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业绩突出,积极参与、认真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3.熟悉学校管理业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在教育教学管理或后勤工作中有新举措,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在教育局组织的各类常规评比活动中,该校评比等级在其所处的区域居中等成绩以上。

(七)教学、教育科研积极分子(含计算机教师)(60人)

1.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履行《教学常规基本要求》,能坚持使用普通话教学。

3.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确立学生学习主体地位,指导学生学会学习,课堂教学效果明显,所任学科教学成绩突出。

4.出色地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学生学有所成。

5.从事教育科研要有1年以上的时间,有课题、有计划、有方案、有成果总结(参加过往年评选的材料无效)。

二、评选的有关事项

(一)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依据条件,发扬民主,认真评选,对各类先进的评选推荐结果要进行公示,确保评选推荐质量。

(二)原则上同类的先进不能连年推荐;一名教师不能同时推荐两项先进。

(三)被评选推荐的各类先进分子应在本校(或本单位)中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应有突出的业绩。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要经得起比较和检验。其本人的事迹要在本校教职工大会上介绍。

(四)要通过这次评选推荐活动,引导全体教职工认真总结成绩,找出差距,互相交流教书育人的经验,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凡评选推荐为各类先进分子的人员均要填写先进推荐表和写好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各1份。所有材料于7月25日前上交县教育局相应股室。优秀校长推荐表交局督导室;优秀班主任、德育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制副校长推荐表交局德育安全股;教学、教育科研积极分子推荐表交局教研室;优秀管理人员推荐表交局二楼办公室。

(六)各单位评选的各类先进人员名单,由教育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对评选为各类先进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将在2015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附件:1. 各类先进人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一

2. 各类先进人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二

3. 各类先进推荐表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附件1:

各类先进人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一

单 位

优秀

班主任

教学、教育科研

积极分子

德育、安全工作

先进个人

优秀

管理人员

优秀法制副校长

徐溪中学

0

1

1

1

1

新铺中学

2

2

1

1

1

晋元中学

1

1

1

1

1

华侨中学

6

5

1

1

1

城镇中学

1

1

1

1

1

蕉岭中学

7

7

1

1

1

镇平中学

3

3

1

1

1

逢甲中学

1

1

1

1

1

广福中学

1

1

1

1

1

北礤中学

1

0

1

1

1

南礤中学

0

1

1

1

1

蓝坊中学

1

0

1

1

1

侨兴中学

0

1

1

1

1

实验中学

5

4

1

1

1

职业学校

2

2

1

1

1

联 校

1

1

1

1

0

合 计

32

31

16

16

15


附件2:

各类先进人员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二

单 位

优秀

班主任

教学、教育科研

积极分子

德育、安全工作

先进个人

优秀

管理人员

优秀法制副校长

新铺小学

5

4

1

1

1

三圳小学

2

2

1

1

1

城镇小学

3

2

1

1

1

长潭小学

2

1

1

1

1

文福小学

2

2

1

1

1

广福小学

2

2

1

1

1

北礤小学

0

1

1

1

1

南礤小学

1

0

1

1

1

蓝坊小学

2

1

1

1

1

县人民小学

4

3

1

1

1

实验小学

4

3

1

1

1

友邦小学

2

2

1

1

1

城东小学

2

2

1

1

1

县幼儿园

1

0

1

1

1

润玉幼儿园

0

1

1

1

1

实验幼儿园

1

1

1

1

1

新铺中心园

1

0

1

1

1

三圳中心园

0

1

1

1

1

蕉城中心园

1

0

1

1

1

县教研室

0

1

0

0

0

少年宫

1

0

0

0

0

合 计

36

29

19

19

19


蕉岭县 推荐表

单位: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目


教龄


专业技术职称


现任行政职务


担任学科成绩(或教改专题)


所在学校

(所在派出所)


近五年来获得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情况


主要先进事迹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附:1、此表一式两份,学校存一份,另一份于7月25日前随总结材料交相应股室。优秀校长推荐表交局督导室;优秀班主任、德育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制副校长推荐表交局德育安全股;教学、教育科研积极分子推荐表交局教研室;优秀管理人员推荐表交局二楼办公室。

2、“主要先进事迹”栏,乡镇小学由镇中心小学填写,中学、县直小学由学校填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内容只供查询,严禁下载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