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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加快养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6-30 16:46:4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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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6-6-30 16:46:43
名  称: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加快养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2016〕5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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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2016〕5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

加快养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蕉岭县加快养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畜牧兽医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27

蕉岭县加快养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养蜂产业是利用资源而不消耗资源,对资源增效、生态平衡与物种保护具有独特功能的优势产业,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不与粮果争农田、不与畜禽争饲料的空中农业。同时,养蜂也是山区实施精准扶贫,实现脱贫奔康的好项目。我县境内森林覆盖率高,蜜粉源植物丰富,发展养蜂产业基础良好,为加快我县养蜂产业发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和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根据《蕉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县委、县政府打造百亿长寿产业的要求,以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精准扶贫为核心,以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为根本,精心培育优势突出、特色明显、劳动强度低、投产少见效快的养蜂产业;通过政府引导,大力推进养蜂业标准化、规模化、优质化和产业化建设,不断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努力实现养蜂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托区域资源,因地制宜,通过政府引导、龙头带动的方式,建立健全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推进养蜂产业化经营,促进全县养蜂产业全面发展。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宣传引导和技术服务,群众根据实际自愿参与养蜂,形成上下互动、各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倾力打造朝阳养蜂产业。

(二)坚持办场示范,辐射带动的原则。重点引导规模养殖,办场示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发展养蜂生产,把发展养蜂业作为山区农民脱贫奔康的富民产业。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根据各地蜜粉源植物特点,科学规划养蜂区,强化对养蜂区蜜源性植物保护,禁止在植物花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三、发展目标

从今年至2020年,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养蜂户达到3300户,直接解决就业6000多人;养殖蜜蜂6.2万箱,年产蜂蜜2000吨;扶持蜂业产业做强做大,实现蜂产品产值达2亿元以上

(一)加快蜜蜂养殖业发展。在全县八个镇的山区发展养蜂生产,每个镇在2016年底前建立饲养规模100箱以上的标准化养蜂场13个,同时示范带动其他农民发展养蜂,至2020年养蜂农户数量达到3300户,全县养殖蜜蜂达到6.2万箱,年产蜂蜜2000吨。

(二)推进养蜂产业科技发展。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加强招商、依托我县养蜂产业龙头企业,尽快建设蕉岭县蜜蜂文化馆、蜂产业科技园和蜂产品质检中心。

(三)扶持发展龙头企业。重点扶持蜂产品加工企业做强做大,利用蜂蜜浓缩加工、蜂王浆、蜂胶深加工复合型产品加工技术、环保蜡烛加工技术,创新生产多元高科技蜂产品,重点发展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花粉、蜂巢素、蜂蜡等系列蜂产品。

(四)建设国家级中华蜜蜂(华南型)保护区。我县饲养的蜂种中华蜜蜂(华南型)已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目前,我县国家级中华蜜蜂(华南型)保护区已通过国家农业部专家组现场评审,等待批复。我县将加大国家级中华蜜蜂(华南型)保护区建设工作力度。

四、扶持措施

(一)用地优惠政策。对建设蜜蜂文化馆、蜂产业科技园、蜂业养生馆、特色蜂业旅游区、蜂产品深加工企业等用地进行规划和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及时依法办理土地出让和报批手续。

(二)资金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新发展的养蜂户特别是贫困户蜂农每户给予小额贷款的政策优惠。连续5年,每年由县财政安排100万元扶持资金。资金的使用由县财政局制定资金使用办法,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保护蜜粉源植物。坚持蜜蜂养殖和蜜源植物种植并举并重的原则,大力发展种植和保护蜜粉源植物,鼓励种植油菜、紫云英、玉米、莲子(荷花)路树种植杜英、荫香。保护蜜粉源:龙眼、乌桕、鸭脚木、柃木、椎木(椽子树)、盐肤木、香粉树、白背枫等。

(四)扶强蜂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在中央苏区、粤东西北等政策扶持资金中每年切块用于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更好地辐射带动养蜂产业发展,解决就业问题。

(五)做好国家级中华蜜蜂(华南型)保护区建设工作。由县财政每年拨款30万元用于我县华南型中蜂保护区建设工作。

(六)做好养蜂技术等宣传培训工作。县财政每年拨款20万元用于养蜂技术等宣传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成立发展养蜂产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养蜂产业发展的领导和管理,为加快发展养蜂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各镇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养蜂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养蜂产业发展工作的开展。

(二)准确定位,大干快上。按照创建中国知名养蜂大县的目标进行定位,借鉴全国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大干快上的精神,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产业化养蜂生产,加以原生态、规范化、可溯源、高标准、高品质、高效益的蜂产品研发与生产,融合长寿文化、客家文化、蜜蜂文化等开发蜂疗养生、特色蜂业旅游、休闲生态旅游。同时,把养蜂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实施产业扶贫,实现脱贫奔康。

(三)加大宣传,做大产业。充分发挥世界长寿乡品牌效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蜂产业的宣传推介,加大蜂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蜂王浆、蜂胶、蜂花粉、蜂巢素、蜂蜡等一系列蜂产品,衍生日用化妆品、蜂花粉保健食品等蜂产品,建设集原生态蜂蜜生产、蜂疗养生、生态休闲、星级宾馆优质服务的特色蜂产业旅游线,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龙头带动,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广东桂岭蜂业科技股份公司、广东一线天酒业有限公司两家蜂产品生产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采取市场+龙头+合作社+蜂农的模式,承担大市场与小生产之间的对接。通过龙头企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龙头为抓手、科技为依托、品牌为亮点、效益为前提、蜂农为基础、富民为目标的蜂产业发展机制。

(五)普及科技,保障发展。充分发挥畜牧科技支撑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对蜂农的技术培训。每年举办全县大型养蜂知识培训班2期,各镇根据实际相应组织举办培训班,重点开展蜜蜂高产饲养、蜜蜂新法饲养、蜜蜂转地饲养、蜜蜂病虫害防治、蜜蜂授粉、环保蜂机具使用、蜂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等新技术培训;现场对蜂农进行技术指导,引导蜂农正确用药,杜绝抗生素污染,确保蜂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结合蜂病诊断、预测预报、预防消毒、药物防治、以及抗病饲养管理等技术,建立蕉岭县蜜蜂病虫害综合防控体系。

(六)强化服务,提质增效。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蜂农的技术和信息服务。从蜂种的引进、养蜂环境、蜂场的选址布局、生产资料、疫病防治技术、标准化养蜂技术、环保蜂机具的使用、蜂病防控和协助蜂产品的销售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要充分利用蕉岭县农村信息直通车这一平台,及时将蜂产业的新技术、新成果等信息传送给蜂农。建立技术推广体系,通过推广标准化养蜂技术,对养蜂生产全程实行规范化、有机化、可溯源和标准化的管理,保障蜂产品优质安全,实现提质增效。由公安部门负责打击盗蜂、毒蜂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督局打击蜂蜜制假行为,营造良好养蜂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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