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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蕉岭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6-30 17:16: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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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6-6-30 17:16:07
名  称: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蕉岭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函〔2016〕21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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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函〔2016〕21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蕉岭县2016年度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蕉岭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13日 

   

蕉岭县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蕉岭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20)》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5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经统计,2015年度我县仅发生1起山体崩塌,造成2间房屋受损,灾害造成直接损失6万元,没有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防灾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预测

  (一)2016年天气趋势展望。

  根据蕉岭县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资料,今年的汛期气象趋势展望如下:

  展望2016年度我县全年总降雨量,大约比常年平均值相比为略偏少,总雨量大致为14001600毫米。

  各季雨量趋势大致为:

  第一季度:正常略多。其中1月偏多,2月偏多、3月偏少。

  第二季度:基本正常,可能有明显的阶段性降水集中期,局部有洪涝。

  第三季度:正常略偏少。

  第四季度:正常略偏少。

  2016年春播春种期间,低温阴雨属偏轻年景,倒春寒属偏轻年景。

  同时预计:4月将开汛,前汛期最后一场大到暴雨大约出现在6月下半月。后汛期影响我县的热带气旋约2—3个,比常年平均(4个)相比,属于偏少年景。

  由于时效较长,加上近几年异常天气较多,天气变化复杂,以上天气展望仅供参考。

  (二)防治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避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与监管,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不断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

  从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历史和发育特征的情况来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期主要集中在46月,7月至10月;重点防范时段为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山区山体滑坡和公路边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治区域。

  1. 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区内工程地质岩组80%以上为层状较软变质岩组,基岩节理裂隙发育,风化强烈,表土层厚3-20m。山区削坡建房户是汛期山体崩塌和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2. 石灰岩地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区。以层状较硬碎屑岩组和层状强岩溶化较硬碳酸盐类岩组为主。基岩风化剥蚀(溶蚀)中等,节理裂隙较发育,灰岩地区地下岩溶发育,表土层厚0.510m不等。新铺镇油坑村,文福镇白湖村,长潭镇白马村,广福镇铁坑村、石峰村,蕉城镇金星村,该区域处于岩溶地区,因地下水变化易引发地面塌陷和地裂灾害。

  3. 新修筑的山区公路、山区建房。由于劈山开路,依山削坡建房,改变了原始地形和地质结构,仍有部分边坡开挖尚未加固,汛期易发生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而造成人员伤亡。在汛期,对边坡角大于30度的花岗岩和变质岩强风化地段,需加强巡视、监测和预报。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抓好汛期前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前,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对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发放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持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发放到位;对威胁人员较多、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防灾警示牌设立情况进行督查;各镇、村民委员会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

  (二)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大《蕉岭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20)》宣传,动员和指导山区削坡建房户采取简易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对重要地灾隐患点要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实施工程性治理或整体搬迁,逐年完成地灾隐患点的治理任务。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各镇和各部门、村(居)民委员会、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四、地质灾害防治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任制,各镇镇长为本镇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各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和村(居)委会干部为预防监测具体责任人。国土资源、住建、交通、公路、水务、旅游和教育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点(段、区)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特别在汛期必须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

  (二)制订预案,注重预防。各镇人民政府在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上,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结合本方案,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辖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本镇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各镇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预案应在430日前分别报县府办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国土资源局)。防治方案应作为地方政府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力度,严禁截留、挪用、移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四)舆论宣传,提高意识。各镇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附件:1. 蕉岭县重要和较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2. 蕉岭县山区削坡建房户(潜在隐患)

附件:蕉府办函201621附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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