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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3 10:10:5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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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6-9-13 10:10:51
名  称: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函〔2016〕47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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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函〔2016〕47号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部门:

为切实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强化农村基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36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5-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151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全县安全生产大局。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控并举、综合施策的方针,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统领,职能部门协作,层级联勤联防,社会资源互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有效控制,伤亡人数绝对下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分级管理责制。

1. 成立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协调领导、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交通运输、市场与安全监管、公路、科工商务、教育、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卫生计生、农机、城市综合管理、工商和质监、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

2. 各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简称交管站),各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镇依托镇安监站设置交管站,由分管公路、交通或安全生产的领导兼任主任,成员由信访维稳组、安全监管组、派出所、工商和质监所、中小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交管站设专门办公场所,安排1名专职交管员、2名交通安全员负责交管站日常工作。

3. 各村(居)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由村(居)干部兼任劝导站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办公地点设在各村(居)委会。同时在村的主要路口设劝导执勤点,由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检查、劝导、提示。

4. 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各镇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县市场与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镇定期研究本地农村交通安全形势,不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综治办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每年的综治考评内容。

(二)明确层级管理职责。

1. 蕉岭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组织、审核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

3)综合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

4)部署全县综合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专项活动;

5)协调成员单位推进全县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

6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7)负责对镇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镇交管站主要职责:

1)组织本辖区协管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辖区内道路、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基本信息档案和电子档案,实行对道路、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及时掌握动态;

3)督促辖区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引导帮助办理车辆年检、过户、证照审验等业务;

4)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和联防巡查,加强节假日、圩日等重点时段和活动的交通秩序管理,劝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5)开展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协调组织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活动。

3. 村(居)交通安全劝导站主要职责:

1)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提高驾驶员和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保险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组织救援,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

3)及时劝阻交通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

4)每月收集、更新本村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基本信息,督促村民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和手续;

5)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本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6)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应对大雨、浓雾、霜冻等恶劣天气,预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基础工作建设。

1. 大力推进交管站、劝导站建设。由县财政统筹建设经费,各镇、村在今年910日前完成两站建设任务。两站建设必须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建设。

2. 严格做好专职管理员、义务协管员的选聘工作。各镇、村要按照标准,选聘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担任两员。各镇、村在今年831日前完成两员的选聘,并报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赖传英,联系电话:13502370311

3. 切实抓好两员培训工作。95日至20日由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确保920两站两员正式投入运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一)统筹启动两站建设专项经费。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宣传资料、印制统一的登记表、购置办公用品等。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镇分片包干组织落实,经费按实报销。

(二)强化日常运作经费保障。县、镇两级财政每年安排适当经费,用于镇交管站、村(居)交通安全劝导站的运行维护、人员聘请、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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