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县府办公室文件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2016年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9-13 10:35: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6-9-13 10:35:30
名  称: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2016年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函〔2016〕53号主 题 词:


title.png

蕉府办函〔2016〕53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

2016年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

成品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蕉岭县2016年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科工商务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25


蕉岭县2016年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

储存成品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从2016810日至930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县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特制订2016年蕉岭县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2016年蕉岭县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全县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陈春妮(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由县科工商务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县市场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法制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打私办、各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科工商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运作。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未经批准的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的加油站点,非法改装用于经营成品油的油罐车。

  (二)未经批准设立用于经营活动的成品油储存、运输、加油设施(包括油库、油罐车、加油机等)。

  (三)商事登记改革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有关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活动的行为。

  (四)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成品油零售企业没有与具备资格的批发企业签订供油协议的,为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代销成品油的,销售走私油、非标油等非法油品的。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执法检查,从严查处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各镇各相关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县科工商务局:承担开展2016年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牵头协调全县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取得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参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

  (二)县工商和质监局:负责打击无证、无照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行为,以及超越工商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行为,负责对流通环节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的成品油质量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生产厂家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计量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对非法改装的车辆加装经营成品油的计量器具不得进行计量检定校准。

  (三)县市场安全监管局:负责查处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带来安全隐患的违规行为,以及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县公安局:负责查扣在道路运输中非法改装的车辆,负责打击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的行为;负责打击进入城区重点场所、人口密集区非法经营成品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车辆资质;负责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营运的行为;负责打击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

  (六)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对依法扣押、追缴、没收的成品油、车辆和其他物件的价格认定工作。

  (七)县财政局:负责对依法扣押、追缴、没收的成品油、车辆和其他物件的款项,按规定上缴国库,保障专项整治工作费用等工作。

  (八)县打私办:牵头组织开展打击涉嫌承运、经营、储存走私油的违法行为。

  (九)各镇人民政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本镇辖区内非法销售成品油整治工作。

  四、整治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为期两个月(810日至9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已完成)。2016810日起至825日,由各镇各部门对辖区内从事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行为进行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6825日起,对对辖区内从事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专项督查阶段。配合市政府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6920日前,各镇各相关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情况于2016925日前书面报科工商务管理局,综合汇总后报县政府。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效开展。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的危害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办法,讲求工作实效,深挖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的源头,从运输、储存和经营等各个环节寻找突破点,狠抓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协调,联合执法。专项整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成品油工作联席会议要认真研究解决成品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的检查督查行动。各镇各相关单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的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定期汇报整治行动和监管工作情况。坚决查处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行为,做到发现一宗,打击一宗,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形成常态。整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工作是一个长期、艰巨和系统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特点、职能,对当前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现象比较严重、容易死灰复燃的特点进行分析和研判,整合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率,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使整治工作常态化,始终保持对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行为的高压治理,力争中长期不反弹。

(四)加大宣传,全民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行为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打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氛围,对查处的案件要敢于曝光。要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鼓励群众积极抵制和举报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的违法行为,让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成品油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本内容只供查询,严禁下载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