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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造纸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9-19 17:06: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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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6-9-19 17:06:29
名  称: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造纸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2016〕12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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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2016〕12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

造纸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相关单位:

《蕉岭县造纸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环境保护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4

蕉岭县造纸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造纸行业存在的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工艺落后、环境污染防治水平不够高等突出问题,提升企业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环保管理水平,促进行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164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按照关停淘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着力优化全县造纸行业布局,促进产业提升,确保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蕉岭县范围内所有造纸企业。

(二)整治目标:通过本次整治,淘汰关停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锦灵造纸厂年产5000吨的造纸项目;其他造纸企业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治任务

(一)严格项目管理。所有新、扩、改、迁建废纸造纸项目,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的前提下,其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项内容均应符合环保相关规定。废水不能纳管的地区,原则上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新建造纸项目。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淘汰单条年生产能力3.4万吨以下的非木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5.1万吨以下的化学木浆生产线、单条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三)强化污染防治。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对厂容厂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及内部环境管理方面进行整治和完善,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总量控制指标。开展造纸企业废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要求完成废水排污口整治工作,每家企业只设一个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便于群众监督。

(四)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面实行清洁生产,把节约资源理念全面落实到造纸生产全过程,推进实现生产清洁化、产业生态化、资源再生化、废物减量化;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重点,大力发展造纸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815日前)。制定《蕉岭县造纸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召开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二)检查阶段(2016930日前)。完成造纸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全面掌握辖区造纸业情况,包括产能、实际产量、原材料、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提出关停或整治建议。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111日前)。一是淘汰关停企业。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二是全面整治。向辖区内未列入关停名单的造纸企业发出整改告知书、整治验收标准,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督促造纸企业按整改要求完成限期整改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61231日前)。对我县辖区内造纸厂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情况及时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蕉岭县造纸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县造纸业污染整治工作。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整治任务。

蕉岭县造纸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丘德俊(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涂国青(政府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罗威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徐永岭(县科工商务局局长)

成 员:徐达新(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邓 峰(县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涂文权(蕉岭供电局副局长)

吴皖飞(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 辉(县科工商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丘新强(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罗丽红(蕉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 巧(新铺镇人大主席)

傅心康(文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威海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组、环境执法工作组、督查工作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组由科工商务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和相关镇配合;环境整治执法组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相关单位和相关镇配合;督查工作组由县政府督察组牵头,相关单位和相关镇配合。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前期调查,对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处理相关整治工作及项目的环保审批、验收;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造纸项目立项管理,严格项目产业准入审核;

县科工商务局:负责对造纸企业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进行认定,并组织落后产能淘汰、关停;

县工商和质监局:按工信部第122号公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等要求,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地方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

蕉岭供电局:负责配合切断关停造纸企业进行生产所需的电源;

县水务局:负责配合切断关停造纸企业进行生产所需的用水供应;

相关镇:负责协调本辖区内造纸企业的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关闭非法造纸企业。

(三)强化督查执法。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应立即予以依法查处。对整治不力或整治缓慢的企业,由县造纸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手段促进企业实施整治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有关部门将联合执法,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吊销证照、清除原料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大力宣传动员。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开展污染整治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企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开展污染整治与新形势下造纸行业转型升级的关系。及时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深入进行。要在依法依规走淘汰法律程序的同时,深入拟淘汰关停企业,开展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讲清利害关系,促其主动淘汰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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