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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4-19 09:27: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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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17-4-19 9:27:25
名  称: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蕉府办函〔2017〕22号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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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函〔2017〕22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进一步加强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驻蕉各单位:

《蕉岭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市场安全监管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7日 

   

蕉岭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55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全面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程序,全面提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

(一)动态排查。各镇、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事故隐患排查与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安全许可和举报案件查处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动态排查。

(二)定期上报。从今年4月开始,各镇和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在本行业领域内排查发现的重点事故隐患情况报县安委办。填写《重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查和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县安委办。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镇和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名单见附件2),每月应上报不少于1项重点事故隐患,其他有关部门按实际情况上报。

(三)审核汇报。县政府继续实行县政府常务会议每月研究全县重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县安委办每月对各镇和县有关部门报送的重点事故隐患进行审核,从中选出3宗重点事故隐患,经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同意后,由县安委办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有关镇和县有关部门作补充说明。未列入重点的事故隐患,作为汇报材料附件。

(四)挂牌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3宗重点事故隐患,由县安委办代表县政府向事故隐患所在镇和县有关部门发出挂牌督办函,提出挂牌督办意见。

(五)整改治理。对挂牌督办的3宗重点事故隐患,由事故隐患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主管的县直部门共同组织整改治理。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主管的县直部门要督促事故隐患主体责任单位制定治理方案,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验收销号。对挂牌督办的3宗重点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完成事故隐患整改后,书面向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主管的县直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和提请验收。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主管的县直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要及时组织人员依法组织验收核查。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主管的县直部门要将该事故隐患整改和治理完成情况的核查验收报告,书面报县安委办备案并销号。在督办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需说明原因并提出延期整改期限,每次延期整改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其他事故隐患的整改也相应落实,确保消除隐患。

二、完善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努力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监督管理、属地推动落实、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隐患。事故隐患排查应突出重点,真正将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排查并上报,严防应付式、走过场上报明显属于一般隐患的行为。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等闭环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实行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四)严格责任追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县对镇和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重点考核事故隐患报送、隐患整治等方面工作。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及时或取措施不当,造成事故或其他不良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重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登记表

2.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名单


附件1

重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隐患单位名称


隐患单位地址


隐患单位
负责人


隐患整改

责任人


联系电话


隐患单位概况

(单位地址、成立时间、投资金额、办公面积、员工人数、年产值、单位性质、证照情况,等)

隐患成因

和现状


隐患可能

引发的后果


目前主要

防范措施


隐患整改计划

主要措施


整改资金预算

约为万元

完成整改时限

预计年月日前完成

应急预案制订情况

已制订/未制订

负责挂牌督办的领导姓名、职务







说明:本表各项必须填齐,内容简实,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确认、单位盖章后,于每月1日前报县安委办(电子邮箱:mzjlab@163.com,传真:7870616

填表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2

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名单


县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

县环保局


县教育局

县公安局


县科工商务管理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林业局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县市场与安全监管局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县文体旅游局

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人社局


县农业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气象局

县公路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民政局


县水务局

蕉岭供电局


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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