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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蕉岭县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12 18:18:4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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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府办〔20198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驻蕉各单位:

《蕉岭县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8  


蕉岭县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10号)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州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的通知》(梅市建资〔201971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提升建筑品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产业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根据《梅州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末,实现县城规划区内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8%以上,县城规划区外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争取建成不少于1个装配式建筑综合示范基地,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

远期目标:到2025年末,实现县城规划区内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县城规划区外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有现代化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队伍,争取建成3个装配式建筑综合示范基地。

(三)实施范围

1.201981日起(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或划拨用地时间为准),政府投资(含PPP项目)且单体建筑地上面积大于(含)3000平方米的新建建筑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含PPP项目)且单体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新建建筑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

2.201981日起(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或划拨用地时间为准),计容建筑面积大于(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区、单体地上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单体地上建筑面积大于(含)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201981日起(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或划拨用地时间为准),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含)3000平方米的新建工业建筑(含厂房及配套办公楼和宿舍)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4.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新建项目,其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中的目标要求。

(四)实施标准

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形态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其标准应符合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中,楼板、楼梯、空调板、窗台及非承重外(内)隔墙等部位应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承重梁、柱和剪力墙等构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示范工程建设

2019年,争取开工建设1个以上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重点推广较高装配率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程度高的成套部品和技术。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二)培育龙头企业

大力支持本县装配式建筑企业的发展,提升本县企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设计企业和有一定影响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成为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大力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促进上下游产业链的联动发展。

(三)推行工程总承包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其中,社会投资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确定发包方式。

(四)促进部品部件生产

大力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完善产品品种和规格,促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集科研、制造、示范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综合示范基地。

 (五)推广适宜建造方式

在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造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在风景名胜区及园林景观、仿古建筑等领域,倡导发展现代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在农房建造中积极推广轻钢结构建筑;在临时建筑(含工地临时建筑)、管道管廊等建造中积极推广采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部品部件。鼓励使用预制内外墙板、楼梯、叠合楼板、阳台板、梁以及集成式橱柜、卫生间浴室等构配件、部品部件。 

(六)提升装配施工水平

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造,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鼓励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广泛采用高效率、低损耗、可回收的模板体系和降尘、降噪的施工方法,严控建筑垃圾产生,推行绿色施工。支持施工企业总结形成施工工法,提高装配施工技能,实现技术工艺、组织管理的转变,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装配施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和技能队伍。 

(七)推进建筑全装修

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倡导菜单式全装修。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满足消费者装修的个性化需要。

(八)推广绿色建材

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推广应用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防水材料一体化应用,大力发展轻质、高强、保温、防火与建筑同寿命的多功能一体化装配式墙材。严禁使用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确保安全、绿色、环保。

(九)确保质量安全

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单位等各方质量安全责任。

加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对主要承重构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进行质量监督抽查。

加强行业监管,明确符合装配式建筑特点的施工图审查要求和质量安全监督要点,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装配式建筑项目时,将设计文件有关结构体系、预制部品部件品种和规格等专项设计说明,及有关实现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情况,一并纳入审查要求。在构件安装过程监管中,要重点关注连接部位(如吊装、套筒连接、灌浆等环节),制定针对装配式建筑的分段验收方案,实施主体与装修分界验收,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相关核心指标要求在各阶段得到有效落实和监管。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探索装配式建筑成品住宅质量担保和保险及第三方监管等制度,完善工程质量追责赔偿机制。 

  三、扶持政策

(一)落实用地保障

201981日起,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建筑工程建设用地,将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比例和具体要求纳入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公告,并落实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201981日起,以划拨方式提供建筑工程建设用地,将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比例和具体要求纳入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的装配式建筑比率要求应符合省、市建设部门和专项规划的要求。

201981日起,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且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设项目,给予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预制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超过±0.000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3%),具体奖励比例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中明确。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中,按照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中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布点规划要求优先安排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工业用地。

(二)强化规划引领

县自然资源局要结合本地建筑业发展实际,将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或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在规划审批等环节加强把关。“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实施部门在编制“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时,要将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内容或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纳入相关规划计划中。

(三)加强立项管理

政府投资大中型建筑工程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包括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有关内容,将相关建设成本列入工程估算。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内容的审查。

(四)加强财税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对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项目和技术创新有重大贡献的企业(或机构)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

将装配式建筑产业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五)加大金融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对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产业基地和装配式建筑开发项目给予信贷额度、利率等综合金融支持,对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消费者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信贷的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许范围内优惠比例(标准)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六)优化服务

相关部门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时,对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工程建设项目优化审批服务,给予优先办理。

(七)运输畅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对运输预制混凝土及钢部件等超大、超宽部品部件的运输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予以支持。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小组,由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科工商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税务、中国人民银行蕉岭县支行、市公积金中心蕉岭分理处等部门责任人为小组成员,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工作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县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和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2.县科工商务局:结合技术改造等方面扶持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的支持,积极推进企业的信息化应用与改造,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的信息、技术水平;推动落实国家、省、市技术改造等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对拥有成套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负责对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引进技术、科技公关及应用项目给予科研资金方面的支持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3.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在立项阶段对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将实施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内容;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等政策措施并实施。

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落实到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各环节;科学规划布局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工厂;协助制定装配式建筑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提供区域规划意见;负责研究提出装配式建筑在规划审批环节的支持奖励政策并实施。负责在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比例和具体要求;负责落实年度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占总批准用地的比例,建立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销售建档和房产证办理绿色通道;协助制定装配式建筑年度计划和目标任务;负责研究提出装配式建筑在土地出让环节的支持奖励政策并实施。

5.县财政局:根据制定的装配式建筑年度技术和目标任务,编制专项资金的预算支出计划和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蕉岭税务局: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7.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负责做好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公路运输秩序和管理服务工作。

8.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提出对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大气,水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环保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承担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管理,组织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开展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信用查询和信用预警等服务。负责生产环节的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等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装配式建筑预制部品部件相关标准的贯彻和执行工作,推行有关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10.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行业部门组织县内装配式建筑技能人才培训。

11.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指导监督建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2.中国人民银行蕉岭县支行:负责做好装配式建筑资金支持和信贷扶持等相关工作。

13.市公积金中心蕉岭分理处:负责做好装配式建筑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扶持工作,研究提出扶持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实施。

(三)强化合同和项目监管

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有关土地规划条件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或工程竣工验收不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取消相应优惠政策,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将相关企业失信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强化培训宣传

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的宣传报道,发挥龙头企业的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加强对各类企业和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分类培训。促进建筑企业与相关高校、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培养实用技术人员。依托试点示范工程,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培养建筑产业化相关技术人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