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自然和谐
2004年,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达到7.53万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78.4%,其中有林地面积7.27万公顷,占林业用地的96.5%;生态公益林面积2.67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263万立方米;完成造林731.8公顷;完成义务植树56万株,四旁植树31万株,培育各类苗木74.7万株;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为348.2公顷,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防治松毛虫面积333.3公顷,萧氏松茎象面积40公顷,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为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各1个,森林覆盖率达77.9%,初步实现了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林业生态环境。先后获得“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