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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梅州智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计监督检查的结论(蕉财监字〔2019〕10号)
时间:2019-10-18 18:25:5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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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智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财政部门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蕉岭县财政局派出了检查组,于2019年9月5日对你单位2018年度的相关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15日,于2019年4月15日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从对你公司实地查验看,公司有固定办公场所、业务负责人从事会计工作五年,有代理记账人员2人,有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因现场检查时还没有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故无法查看执业情况。

希望你公司在以后的经营中,会计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代理记账工作,做到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可靠。

蕉岭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