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假劣水溶肥料外在包装标识不规范及内在产品质量不合格等特点,近期,县农业局、县工商和质监局发挥各自的市场监管职能优势,精心组织,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水溶肥料坑农害农行为,净化了我县的农资市场。
县农业局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重点查处以下四种标识不规范行为:一是应登记而无登记、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 二是标注的技术指标与登记证不符; 三是通用名称或者商品名称与登记证上标注的不符; 四是标注未登记成分、标称有农药等功能。县工商和质监局重点对流通领域水溶肥料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督处理。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加强了对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传达了“ 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暨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发布会”会议精神,要求经营者要有责任意识,对所销售的水溶肥料质量承担首负责任。同时,要求经营者所有销售的肥料必须具有条码或二维码等可追溯标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建立电子台账记录系统,如实连续记录所销售的肥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号、购货人名称、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了执法人员101人次,检查肥料经营单位187家,暂未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水溶肥料坑农害农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