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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2-12-31
“两建”工作简报〔2015〕第4期--创新方式 突出亮点 推进3.15宣传活动新常态
时间:2015-03-30 16:15:5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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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蕉岭县组织工商局、消委会、质监局、卫生局、农业局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及与消费者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供电、自来水、液化气、天然气、通讯、盐业等公用企业,在龙门广场开展了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钟梅芬副县长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

参加宣传活动的各有关部门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突出宣传今年3月15日即将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在向群众派发各类宣传资料同时,积极介绍识假防假技能,展示打假成果,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投诉点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开展了维权知识有奖问答环节,发动消费者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围绕年主题活动,工商部门创新开展了“消费维权进商店、进校园”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走进城区商店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走进校园为师生们上了一堂丰富多彩的消费维权知识课,取得了较好的活动效果。据统计,参加当日活动的单位共有28家,参与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工作人员115人,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276多份,发放有奖问答奖品1850多件,悬挂横幅标语12条,宣传画84多幅,接受消费者咨询810多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4件。

参与活动的单位和企业本着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积极为消费者解答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消费者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使经营者更加明确自己的义务,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提升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保护;特别是对于在校师生这一特殊群体,通过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懂得了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了消费安全意识。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