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归档时间:2022-12-31
蕉岭县“两建”工作简报〔2020〕第12期——迅速行动,拉网式排查全县特殊食品经营行为
时间:2020-06-12 15:17:30 来源: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湖南省永兴县再现将“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虚假宣传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引发的“大头娃娃”事件。蕉岭县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卖店、母婴店、单体药店、超市等重点经营单位开展特殊食品、母婴产品等重点品种拉网式排查,严防疫情防控期间出现舆情事件。5月中旬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 ,检查市场经营主体48家次,未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标签标识。检查特殊食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违法违规内容;针对以直接或以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易混淆的普通食品,加强监督管理。二是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严厉打击普通食品标注或者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冒充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标注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三是严把食品经营准入。杜绝无证经营食品、特殊食品的情况,严格现场审核,规范特殊食品专区专柜设立,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针对实际经营的特殊食品超越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范围进行重点治理。

  二、集中约谈,明确主体责任

  我局采取集体约谈的方式,对全县大型连锁药店、母婴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提醒告知。通过宣传法律法规、签订责任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宣传,不得夸大虚假宣传食品、明示或暗示特殊食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