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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蕉岭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18-11-27 16:49: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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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8年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梅食药监食产函〔2018〕)45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食品加工小作坊(下称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保障我县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蕉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到12月,分四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多项举措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为止,我县已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共41家,其中白酒32家,其他发酵酒2家,茶叶及相关产品4家,糕点1家,蜂产品1家,米粉1家。

二、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

(一)制定方案,明确方向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2018年蕉岭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今年的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将工作方案落实到相关股室以及镇派出机构,分工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

(二)全面规范,把握重点

在本次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县通过自查、约谈、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问题整改和依法查处等手段进行全覆盖整治,严格按照《蕉岭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治理措施清单》,重点对证照情况、生产场所、设施与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开展整治:一是督促我县已获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登记的条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二是以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小作坊实施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产,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登记证。截止日前,我局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2家,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2份三是对白酒、茶叶加工小作坊进行全覆盖的抽样检验,规范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行为。四是对无证的食品小作坊和生产加工已列入《梅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食品小作坊进行约谈,其中原蕉岭县粤淮食品厂和蕉岭县荣记饼厂无证照生产行为与稽查局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后已整改到位五是督促和指导各镇所严格按照《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坚决不予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其中对两家检查不合格的小作坊(蕉岭雷中茶厂和蕉岭县新浦镇黄坑无发酒坊)依法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对4家检查合格的小作坊予以发证。

三、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虽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县食品生产加工能力水平发展参差不齐,尤其是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二是个别小作坊安全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了我县小作坊的主体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使专项整治工作转变为常态工作:一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一步巩固“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小作坊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样力度,发现问题,落实问题整改;三是深化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基本情况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