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盐管理,落实食盐安全监管职责,维护食盐市场秩序,确保食盐质量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梅州市2018年食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食药监食营函〔2018〕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对象包括食盐批发企业、食盐零售网点(含农贸市场)以及用盐食品生产单位(含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是严格规范食盐生产行为,督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规范食盐批发、零售、用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购进食盐时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检查食盐批发单位是否严格建立食盐销售台帐;检查食盐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跨省食盐批发企业是否自建物流系统或委托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输食盐,物流运营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深入开展食盐稽查执法,严厉打击食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89人次,检查用盐食品生产企业6家次,食盐批发企业、食盐零售及各类集贸市场46家次,非加点盐批发、零售单位876家次,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单位食堂689家次。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后续我局继续加大对食盐安全专项整治的检查力度,确保全县人民的食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