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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第四季度情况公布
时间:2018-11-22 09:19: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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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梅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梅州市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食安办食营〔2018〕12号)和《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食药监食营函〔2018〕3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县实际,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的全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有效地保障了全县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农业局、畜牧局、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开展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14人次,检查农村地区集贸市场17个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05家次,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主体数69家,完成整改数69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83份,约谈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1家;监督抽检食品总数113批次,合格率98.23%;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8件;立案查处8宗案件,查扣食品共1公斤,案值共0.6742万元,罚没金额共5.7326万元。通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较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消费舆论氛围,进一步推进了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