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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蕉岭县第四批(延续)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放的公示
时间:2019-05-31 14:33: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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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经我局现场核查,蕉岭县广福醇米酒厂、蕉岭县寨里酒厂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放条件。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止,共7天(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53号

邮政编码:514100

联系电话:0753-7186383

电子邮箱:3183233579@qq.com

附件:蕉岭县第四批(延续)广东省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放的公示名单

附件公示名单(延续第四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