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蕉岭县第十六批广东省食品生产
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放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经我局现场核查,蕉岭县华芬酒厂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放条件。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止,共7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蕉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53号
邮政编码:514100
联系电话:0753-7186766
电子邮箱:3183233579@qq.com
附件:蕉岭县第十六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放的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