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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贫困家庭相关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指南(一)
时间:2017-10-25 15:51: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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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满6个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时属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临时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户籍所在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www.gdhrss.gov.cn/jycy网上注册个人帐号后,向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应提交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属困难家庭的提供困难家庭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
5.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以上材料在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时应全部提供。从第二个月起毕业生申报继续享受的,只需提供本人签名确认的未就业声明。申请补贴的应届毕业生已实现就业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累计3次拒不接受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应当终止领取。

★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和期限: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500元。
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www.gdhrss.gov.cn/jycy网上注册个人帐号后,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3102号)规定执行。
应提交材料: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5.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或身有残疾)证明材料;
6.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高校初审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