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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指南
时间:2016-11-11 11:26:3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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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指南
    一、申请补贴对象:
   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以下人员: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外省来梅务工人员,以及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梅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
   ◆温馨提示: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享受补贴对象。
   二、申请补贴项目及标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已公布的职业(工种)且获得资格证书(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项目。本省贫困家庭学员参加职业培训,实现技能晋升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暂定可以申领一次性500元的生活费补贴。
   ◆温馨提示: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为准,未纳入公布目录的培训项目不享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三、申请补贴条件
   ①劳动者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参加本省有关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组织的培训或通过自学并获得资格证书;
   ②劳动者已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申请补贴须持有更高等级的证书(可跨工种)。
   以上补贴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学员可同时申请生活费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次)。
   ◆温馨提示:资格证书核发日期需在2014年5月1日或以后的方有效。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有效。
   四、申请补贴程序
   个人申请:通过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号后申请培训补贴指标,获得指标后再申请补贴(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学员可同时申请生活费补贴)。经信息系统验证通过后,本市户籍劳动力持规定的资料,向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本省外市及外省户籍劳动力持规定的资料,向居住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申请:组织学员参加免费培训的(行业组织、企业组织培训需为初级或以上等级),由培训机构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补贴(含本省户籍贫困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信息,经信息系统验证通过后,培训机构持规定的资料向与其签订培训协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学员个人不能重复申请。
   ◆温馨提示:
   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友情链接>劳动力培训申报系统)链接;或者直接进入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http://ggfw.hrss.gd.gov.cn)。
   个人申报者在信息系统内应根据本人实际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如实详细填写地址,按对应的受理部门选择申报。
   培训机构、学员个人不能重复申请,即一证书只能一年内申请补贴一次。

   五、申请补贴需提交资料
   个人申请补贴,应同时提交的书面材料:①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②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③居住证复印件(仅限需要在居住地申请补贴的学员提供);④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提供http://www.gdosta.org.cn“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资格证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⑤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⑥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复印件(仅限贫困家庭学员申请生活费补贴时提供);⑦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号。
   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申请补贴,应同时提交的书面材料:①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及人员花名册;②银行基本账户;③学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提供由资格证发证部门盖章的证书号码名册);④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本)复印件;⑤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学员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服刑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用提供);⑥贫困户帮扶记录卡(或低保户凭证)复印件(仅限贫困家庭学员申请生活费补贴时提供)。
   六、申请签订培训协议条件
   申请签订培训协议的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应当符合以下各类别的所有条件。
   1. 培训教育机构:①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或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教育培训(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训练中心等)机构; ②具有实施培训项目需要的教学师资、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等;③组织开展的培训项目应当在办学许可或有关部门核准的范围内;④其他符合开展技能晋升培训的相关条件。
   2. 企业:①已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②具有基本符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要求的教学师资、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等内部培训机构;③达到国家规定的中型企业以上规模;④组织开展的培训项目应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岗位技能要求相对应;⑤组织初级工以上级别的项目培训;⑥其他符合开展技能晋升培训的相关条件。
  3. 行业组织:①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社会组织资质;②具有或依托会员单位配备符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基本要求的教学师资、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等内部培训机构;③组织开展的培训项目应与本行业生产经营范围的岗位技能需求相对应;④组织初级工以上级别的项目培训;⑤其他符合开展技能晋升培训的相关条件。
   ◆温馨提示: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了培训协议的培训机构情况将在各县(市、区)人社局网站公布(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应在每年的11-12月期间(2014年在8月底前),按有关要求向组织培训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签订了培训协议后方可组织学员参加免费技能晋升培训;协议期限为一年(2014年至12月底止)。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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