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专栏 > 结果公开 > 落实情况公开
市认定工作组肯定我县“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
时间:2017-06-23 17:38:4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市“创建无传销城市”认定工作组一行来蕉,对我县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进行认定。

市认定工作组一行首先深入到碧桂园进行现场检查,详细了解社区管理工作情况并观看社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共创无传销社区”宣传视频,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县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将打击传销纳入“平安县城”、“文明县城”建设工作中,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活动,有力促进“无传销城市”的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现有传销现象。

市认定工作组对我县“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宣传给力,防控得力,成效显著。希望我县要把打击传销作为“两建”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通力合作,不断增强打击力度,全力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记者:罗依晴 摄像:王祥洪)

(原创文章,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