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省教育厅向蕉岭县人民政府发出《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蕉岭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的文件。文件内容如下: 蕉岭县人民政府: 由梅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蕉岭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蕉岭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蕉岭县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软实力,加强精细化管理,促进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 (编辑:汪敬淼) (原创文章,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