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和扩大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发挥评价工作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县委农办起草了《蕉岭县美丽乡村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17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718388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lxwnb@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蕉岭县委农办(邮编:5141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蕉岭县美丽乡村评价办法(试行)意见。
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1 月 2日
蕉岭县美丽乡村评价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巩固和扩大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发挥评价工作的激励和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
全县97个行政村。
二、评价机构
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美丽乡村评价工作的领导,县委农办及县扶贫开发局牵头会同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评价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评价时间
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第四季度对各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进行评价。
四、评价内容、评价程序
(一)评价内容。
根据《蕉岭县全域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评价分为示范村评价及精品村评价两个类型。
1.示范村评价。制订示范村评分表及评分细则,内容包括村庄规划、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农民增收、基层治理等5大类、17项具体指标。
2.精品村评价。制订精品村评分表及评分细则,内容包括村庄规划、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农民增收、基层治理等5大类、18项具体指标。
(二)评价程序。
1.村申报。各行政村根据各自示范村、精品村创建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申报。决定申报的村须将自评分数、自评报告、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以村委会名义报所在镇人民政府。
2.镇核实。镇人民政府依据本办法组织对辖区内示范村、精品村建设情况进行初步核实打分,将核实情况报县委农办及县扶贫开发局。
3.县评定。县委农办及县扶贫开发局牵头会同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评价小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本办法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踏看等方式进行打分,并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提出创建示范村、精品村建议名单。
五、奖励政策
2018年精品村、示范村验收合格的,按《蕉岭县全域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蕉府办函〔2017〕103号)规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补资金。
县奖补资金重点用于示范村精品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不得用于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平衡预算及其他与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六、其它
本办法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示范村评分表
附件2:示范村评分细则
附件3:精品村评分表
附件4:精品村评分细则
示范村评分表
评价对象: 镇 村 类别:(□村申报□镇核实□县评定)
创建类别 | 创建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村庄 规划 (7分) | 1.按照城郊型、生态型、纯农业型、历史文化名村及小型偏远空心村等不同村庄类型,突出创建重点,体现客家、长寿特色,规划符合实际,尊重民意。 | 7 | |
提升 村容 村貌 (15分) | 2.开展村道、庭院及房屋前后绿化,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 | 8 | |
3.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无违建行为。 | 3 | ||
4.打造美丽田园。 | 4 | ||
完善 基础 设施 (55分) | 5.通2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农村道路列养率达到100%。 | 5 | |
6.健全保洁机制和垃圾长效处理机制,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实现村庄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 5 | ||
7.自然村基本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畜禽禁养区零养殖、限养区零增长目标,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 15 | ||
8.集中供水100%覆盖率持续稳定。 | 8 | ||
9.完成住房风貌整治,实现安全、舒适,各具特色。 | 12 | ||
10.提升行政服务、金融保险、卫生、供销、农技推广、电商网点服务以及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5 | ||
11.建有稳定的保洁队伍,落实村民共建共管卫生保洁、自来水及污水管网管护、农村道路管护等长效机制。 | 5 | ||
促进 农民 增收 (15分) | 12.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 | 5 | |
13.稳定农民就业。 | 3 | ||
14.建有农民合作社,增加资产收益。 | 3 | ||
15.活化利用历史资源、特色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 | 4 | ||
完善 基层 治理 机制 (8分) | 16.行政村达到文明村、民主法治村创建要求,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修复。 | 3 | |
17.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规民约健全,民主公开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不出村,村民主动参与村内各项建设和管护。 | 5 | ||
合计 | 100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示范村评分细则
指标1:按照城郊型、生态型、纯农业型、历史文化名村及小型偏远空心村等不同村庄类型,突出创建重点,体现客家、长寿特色,规划符合实际,尊重民意。(7分)
(1)20户以上自然村均编制村庄规划得5分,每缺一个自然村规划按比例扣分。
(2)符合实际,召开户长代表会、村民协商会等多场合会议研究确定村庄规划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2:开展村道、庭院及房屋前后绿化,实行清旧补绿、拆旧建绿。(8分)
(1)“清旧”2分,发现一处未清理扣1分,扣完为止。
(2)“拆旧”4分,发现一处未拆除扣1分,扣完为止。
(3)“建绿”2分,对清旧拆旧腾出的空地进行平整或绿化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3: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无违建行为。(3分)
落实“一户一宅”制度,无新增违章建筑的得3分,每发现1宗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4:打造美丽田园。(4分)
(1)农田道路、水利等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的得2分。
(2)及时清理田间垃圾、农药肥料包装物、农用薄膜的得2分,每发现一处未清理扣0.5分,扣完为止。
指标5:通2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农村道路列养率达到100%。(5分)
(1)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道路硬底化达到100%的得3分。发现一处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道路未硬底化,扣1分,扣完为止。
(2)行政村主要道路及时养护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6:健全保洁机制和垃圾长效处理机制,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实现村庄垃圾无乱堆乱放。(5分)
(1)有村庄保洁和垃圾处理制度的得1分。
(2)自然村垃圾治理覆盖率达到100%的得2分。
(3)村庄垃圾无乱堆乱放的得2分,每发现一处乱堆乱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指标7:自然村基本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畜禽禁养区零养殖、限养区零增长目标,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全覆盖。(15分)
(1)行政村内60%的自然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得10分,部分建成,其它已规划并正在建设得6分。否则,不得分。
(2)实现畜禽禁养区零养殖、限养区零增长目标得2分。否则,不得分。
(3)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得3分,发现一处养殖废弃物乱排放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8:集中供水100%覆盖率持续稳定。(8分)
完成行政村集中供水工程任务得8分;已规划并正在建设得4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9:完成住房风貌整治,实现安全、舒适,各具特色。(12分)
“三拆”(即拆除危旧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完成率90%以上且全村二分之一以上农房风格风貌相对统一的得12分;三拆”完成率70%以上且全村四分之一以上农房风格风貌相对统一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0:提升行政服务、金融保险、卫生、供销、农技推广、电商网点服务以及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5分)
建有村级公共服务站得2分;建有村级卫生站得2分;建有文化活动场馆得1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1:建有稳定的保洁队伍,落实村民共建共管卫生保洁、自来水及污水管网管护、农村道路管护等长效机制。(5分)
(1)有管护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有落实人员负责公共场所卫生保洁、自来水管护、污水管网管护、农村道路管护的得4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12: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5分)
行政村有1个50亩以上产业项目得4分,每增加1个加1分,封顶为5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3:稳定农民就业。(3分)
实现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就业率在95%以上的得3分;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就业率在90%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4:建有农民合作社,增加资产收益。(3分)
(1)建有农民合作社的得1分。
(2)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增加农民收益的得2分。
指标15:活化利用历史资源、特色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4分)
(1)旅游配套设施完善,建有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生态停车场得2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效果明显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6:行政村达到文明村、民主法治村创建要求,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修复。(3分)
(1)行政村达到文明村创建要求的得1分。
(2)行政村达到民主法治村创建要求的得1分。
(3)获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并得到有效保护修复的得1分。
指标17: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规民约健全,民主公开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不出村,村民主动参与村内各项建设和管护。(5分)
(1)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村规民约健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有村务公开栏且更新及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社会群体事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5)利用村民理事会等平台,引导村民筹资筹劳参与村内各项建设和管护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精品村评分表
评价对象: 镇 村 类别:(□村申报□镇核实□县评定)
创建类别 | 创建指标 | 分值 | 得分 |
村庄 规划 (8分) | 1.科学编制自然村村庄规划,规划体现特色,尊重民意,重要景观节点要进行详细设计。 | 8 | |
提升 村容 村貌 (20分) | 2. 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清拆整治任务。 | 10 | |
3.村道、房前屋后实施绿化美化及栅栏圈围。 | 5 | ||
4.行政村村口标志、路牌标识、简介设置规范齐全。 | 3 | ||
5.所有自然村畜禽养殖实现人畜分离和圈养。 | 2 | ||
完善 基础 设施 (45分) | 6. 20户以上自然村内入户路及自然村之间道路硬底化率达100%。 | 5 | |
7. 20户以上自然村村庄垃圾治理覆盖率达100%;探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 | 5 | ||
8. 20户以上自然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100%。 | 10 | ||
9. 20户以上自然村通自来水率达100%。 | 8 | ||
10.农房风格风貌相对统一,突出客家特色;无新增违章建筑。 | 10 | ||
11.建有村级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村级卫生站、文化活动场馆。 | 4 | ||
12.落实村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村庄环保设施运行长效管护。 | 3 | ||
促进 农民 增收 (18分) | 13.至少有一个200亩以上、带动群众和集体增收的主导(传统)农业产业项目。 | 5 | |
14.至少有一个民宿项目。 | 3 | ||
15.开展“三变”改革试点。 | 5 | ||
16.发展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完善,有成熟的旅游精品游线。 | 5 | ||
完善 基层 治理 机制 (9分) | 17.主要村道农户住房宣传画、警句谚语上墙。传统文化、村落得到保护并定期开展节庆活动。 | 4 | |
18.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规民约健全,民主公开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不出村,村民主动参与村内各项建设和管护。 | 5 | ||
合计 | 100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精品村评分细则
指标1:科学编制自然村村庄规划,规划要体现特色,尊重民意,重要景观节点要进行详细设计。(8分)
(1)20户以上自然村均编制村庄规划得4分,每缺一个自然村规划按比例扣分。
(2)规划体现特色得2分。否则,不得分。
(3)重要景观节点设计能提供施工图纸得2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2:20户以上自然村完成清拆整治任务(10分)。
(1)“三清理”3分,发现一处未清理扣1分,扣完为止;
(2)“三拆除”4分,发现一处应拆未拆的扣0.5分,扣完为止;
(3)“三整治”3分,发现一处未整治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3:村道、房前屋后实施绿化美化及栅栏圈围(5分)。
(1)完成村道两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效果好的得2-3分,一般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村道两旁、房前屋后进行栅栏圈围效果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4:行政村村口标志、路牌标识、简介设置规范齐全(3分)。
行政村建有村口标志得1分,有路牌标识得1分,有景点及其它要点简介得1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5:所有自然村畜禽养殖实现人畜分离和圈养(2分)。
行政村所辖20户以上自然村畜禽养殖实现人畜分离和圈养得2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6:20户以上自然村内入户路及自然村之间道路硬底化率达100%(5分)。
(1)自然村内入户路硬底化达到100%的得3分。发现一处入户路未硬底化,扣1分,扣完为止。
(2)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道路硬底化达到100%的得2分。发现一处村内自然村与自然村之间道路未硬底化,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7:20户以上自然村村庄垃圾治理覆盖率达100%;探索推行垃圾分类减量。(5分)。
(1)自然村垃圾治理覆盖率(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按时转运)达到100%,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垃圾分类减量3分。其中,有制度得0.5分,有分类设施得0.5分,切实运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8:20户以上自然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100%。(10分)
自然村实现雨污分流收集、污水排放暗渠化,建成终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得10分;部分建成,其它已规划并正在建设得6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9:20户以上自然村通自来水率达100%(8分)。
全面完成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任务得8分;部分建成,其它已规划并正在建设得4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0:农房风格风貌相对统一,突出客家特色;无新增违章建筑。(10分)。
(1)全村三分之二以上农房风格风貌相对统一得8分;全村三分之一以上农房风格风貌相对统一得5分。否则,不得分。
(2)无新增违章建筑得2分。每发现1宗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11:建有村级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村级卫生站、文化活动场馆(3分)。
建有村级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得1分;建有村级卫生站得1分;建有文化活动场馆得1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2:建立长效管护机制(3分)。
落实村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村庄环保设施运行长效管护,每项各得1分。
指标13:行政村至少有一个200亩以上、带动群众或集体增收的主导(传统)农业产业项目(5分)。
(1)行政村有1个200亩以上产业项目得4分。
(2)带动群众或集体增收效果明显的得1分。
指标14:行政村至少有1个民宿项目(3分)。
行政村建有1个以上民宿项目的得3分,正在建设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5:行政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5分)。
探索土地、房屋等资源入股,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户收入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6:发展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完善,有成熟的旅游精品游线。(5分)。
(1)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生态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完善的得3分。
(2)有成熟的旅游精品游线得2分。
指标17:主要村道农户住房宣传画、警句谚语等上墙。传统文化、村落得到保护并定期开展节庆活动(4分)。
(1)主要村道农户住房宣传画、警句谚语等上墙得2分。否则,不得分。
(2)传统文化、村落得到保护修复,并建立档案得1分;结合节庆开展传统文化赛事活动得1分。否则,不得分。
指标18: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规民约健全,民主公开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不出村,村民主动参与村内各项建设和管护。(5分)
(1)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村规民约健全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有村务公开栏且更新及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社会群体事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5)利用村民理事会等平台,引导村民筹资筹劳参与村内各项建设和管护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