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金融生态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金融工作局起草了《蕉岭县“金融生态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各镇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形成了《蕉岭县“金融生态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2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3—786326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mzjljrb@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蕉岭县蕉城镇府前路1号8号楼蕉岭县金融工作局(邮编:514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蕉岭县“金融生态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
特此公告
附件:蕉岭县“金融生态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蕉岭县金融工作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