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蕉岭县扶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各镇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采纳县金融局“为进一步体现针对性,建议将标题修改为‘蕉岭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贴保资金管理办法’,正文中相关内容也一并修改”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蕉岭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贴保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3—718388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jlxwnb@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蕉岭县蕉城镇朝阳路51号蕉岭县农业农村局(邮编:514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蕉岭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贴保资金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附件:蕉岭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贴保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蕉岭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蕉岭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贴保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