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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新铺镇风车环保机制木炭加工厂机制木炭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时间:2020-01-20 10:51:1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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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29日,蕉岭县新铺镇风车环保机制木炭加工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相关规定,自主组织“机制木炭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蕉岭县新铺镇风车环保机制木炭加工厂(建设单位)、梅州市春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朴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检查并核实了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提出材料补充和整改要求,截止2020年1月20日,已全部完成,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先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者,用书面形式向蕉岭县新铺镇风车环保机制木炭加工厂反映。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则按规定予以确定。

  举报电话:13823771210

  公示地点: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

蕉岭县新铺镇风车环保机制木炭加工厂

2019年1月20日

机制木炭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