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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福东大理石粉厂扩建项目、蕉岭县广达石粉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6-24 10:13:3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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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福东大理石粉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蕉岭县广达石粉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蕉岭县福东大理石粉厂扩建项目

蕉岭县福东大理石粉厂

蕉岭县广福镇乐干村东山岌

赣州市辉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蕉岭县福东大理石粉厂年产9000吨大理石粉项目于2003年5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登记表:2003504)。本项目扩建内容为增加一个300 m2生产车间,新增年产3000吨的石灰粉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扩建后该厂年生产大理石粉9000吨、石灰粉3000吨。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1、废气:采取雾化喷淋、围挡或顶棚、遮盖、封闭、洒水、厂区主干道硬底化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运输、装卸环节产生的粉尘排放,破碎工序设置封闭式车间、喷淋设施,大理石粉磨工序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石灰粉生产线的硝化、粉磨工序采取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洗石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4、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综合利用,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蕉岭县广达石粉厂扩建项目

蕉岭县广达石粉厂

蕉岭县广福镇分水岌

赣州市辉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蕉岭县广达石粉厂年产2万吨大理石粉项目于2000年3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主要内容有新增年产10000吨的石米生产线、年产20000吨的腻子粉生产线、年产10000吨的干粉砂浆生产线;原有石粉生产线增加产能40000吨/年,新增相关配套设备。扩建后该厂年产石粉60000吨、石米10000吨、腻子粉20000吨、干粉砂浆10000吨。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废气:采取雾化喷淋、围挡或顶棚、遮盖、封闭、洒水、厂区主干道硬底化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运输、装卸环节产生的粉尘排放,破碎工序设置封闭式车间、喷淋设施,粉磨工序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3、废水:洗石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4、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综合利用,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