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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石灰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4-23 09:44:1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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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石灰石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石灰石开采项目

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

蕉岭县文福镇坑头村

深圳市国志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蕉岭县文福镇坑头罗石坳采石场始建于1992年,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2010年6月通过蕉岭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蕉环审[2010]16号)。现因矿区范围调整,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生产规模为24.00万t/a,矿区面积0.3793km2,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开采标高+276m至+130m,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采取洒水、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定时清洗车辆等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运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矿井涌水经沉淀池处理至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无名小溪排入乌土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农灌或厂区绿化。

4、固体废物:废石和污泥回填矿井,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作为润滑油回用于车辆、机械设备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