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审批前公示
蕉岭县新铺西区自来水发展有限公司生龙名泉饮用水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3-18 10:08:0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蕉岭县新铺西区自来水发展有限公司生龙名泉饮用水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生龙名泉饮用水综合开发项目

蕉岭县新铺西区自来水发展有限公司

蕉岭县新铺镇徐溪村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从事矿泉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年产9360万瓶支装矿泉水、1248万桶桶装矿泉水及140多万吨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1、废气:塑料熔融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处理设施处理至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制备矿泉水产生的浓水和清洗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绿化)标准要求后,作为清净下水回用于绿化浇灌和池塘养鱼;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4、固体废物:废水瓶、瓶盖和废包装材料外卖给收购商综合利用,废旧滤芯交回滤芯厂商处理,生活垃圾和过滤渣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