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审批前公示
梅州蕉岭桂岭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19-11-05 19:33: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梅州蕉岭桂岭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工序及处理方法

梅州蕉岭桂岭加油站扩建项目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梅州石油分公司

梅州市蕉城桂岭大道北 236 号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梅州石油分公司桂岭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料零售,包括 92#、95#、98#和0#柴油,年销售量约3445t,已申领广东省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现拟在原址进行扩建,扩建后计划年销售量不变。建设内容主要有:将原有4个地埋油罐报废更换4个SF型双层罐,配套双层管线,卸油区三位一体,增加 2 台 4 枪加油机,拆除原有营业厅,翻新综合楼设为营业厅,拆除原有三级隔油池并新建一座四级隔油池等。项目占地面积628.16平方米,建筑面积506.04平方米,总投资 9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2 万元。

1、废气: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采用埋地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回收系统管道,确保油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站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 放 限 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采用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3、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四级隔油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清罐废矿物油、隔油池污泥属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和废含油抹布、手套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地址:蕉城镇镇山路9-1号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电子邮箱:mzjlhbj@126.com

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