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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关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0-06-01 14:57:1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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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批复全文

1

蕉岭县阿古日杂塑料破碎厂年加工500吨废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蕉岭县阿古日杂塑料破碎厂

蕉岭县蕉城镇樟坑村裕行亭四组山下

蕉岭县阿古日杂塑料破碎厂年加工500吨废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位于蕉岭县蕉城镇樟坑村裕行亭四组山下,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6879°,东经116. 1834°。本项目以回收废塑料制品为原材料,通过分拣脱标、湿法破碎、脱水等工序,年产500吨塑料颗粒。项目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2020-5-26

蕉环审〔2020〕8号

同意

(环审8号)关于蕉岭县阿古日杂塑料破碎厂年加工500吨废塑料制品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doc

2

梅州市泓润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梅州市泓润建材有限公司    

蕉岭县文福镇暗石村大坪         

梅州市泓润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蕉岭县文福镇暗石村大坪,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4.7448°,东经116. 1766°。本项目以外购石灰石为原材料,通过破碎、筛分等工序,年产45万吨石块、5万吨石粉。项目拟建生产区、堆场、办公区和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等。项目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2020-5-28

蕉环审〔2020〕9号

同意

(环审9号)关于梅州市泓润建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蕉岭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9-1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传  真:0753-788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