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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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19-09-05 17:16:0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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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建设内容、规模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审批结果

批复全文

1

省道 S224 线蕉岭县长潭新泉至新铺狮山段、新铺至梅县段路面改造及S224线瑶岭桥危桥改建工程

蕉岭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省道 S224 线蕉岭县长潭新泉至新铺狮山段、新铺至梅县段、瑶岭桥

本项目对省道S224 线蕉岭县长潭新泉至新铺狮山段路面、省道 S224 线蕉岭县新铺至梅县段路面、蕉岭县瑶岭桥危桥进行改造。长潭新泉至新铺狮山段路面起点位于蕉岭县长潭镇新泉,沿原X046 荷同线途径坝子里、黄泥坪、顺岭村、尖坑村至新铺镇狮山与省道S332 相交并共线,全线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18.451 公里。新铺至梅县段路线起点位于新铺镇与省道S332 平交,经象岭村、新店前、老屋下、中督里、石峰径等村,终点至梅县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8.617Km。瑶岭桥桥长30.4m,桥面净宽9m,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一级,行车道为双向 2 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本项目总投资6474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2019-8-27

蕉环审〔2019〕34号

同意

(环审34号)关于省道 S224 线公路、瑶岭桥危桥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doc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蕉岭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9-1号,邮编:514100
联系电话:0753-788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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