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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行政拘留5日!
时间:2019-01-26 09:47:4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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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伊始,为规范路面交通秩序,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这不,执勤民警就在检查中查获一名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的违法人员林某。

当天上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蕉城城区多个重点路段设卡检查。在府前街路段,青年女子林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经过,执勤民警立即对其以及车辆进行检查,可是林某不仅无法出示有效二轮摩托车驾驶证件,还蛮不讲理,拒不配合检查。民警随即将其强制传唤到交警大队。

经进一步调查,违法人员林某不仅无证驾驶,而且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属超标电动摩托车。

根据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整车质量(含电池)为55公斤,电机功率为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除了车速和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外,电动车必须要有脚踏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法律、标准,超标电动车性能接近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划线部分出字幕)

林某对自己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纬。公安机关对林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首席记者:于涛 摄像:颂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