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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我县开展禁渔禁钓专项执法行动
时间:2020-03-13 10:22:0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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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至6月是鱼类繁殖的季节,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月开始我县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近段时间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水务、城综局等部门开展“亮剑2020-1”韩江、石窟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精准打击禁渔期间偷捕滥捕、非法电鱼等违法行为和禁止疫情防控期间的钓鱼活动。

  当天上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渔政大队执法人员,驱车前往石窟河东西堤沿线河域开展禁渔期执法巡查和宣传。行至龙安村附近水域时发现有一些村民无视禁渔规定在河内放置丝网等渔具捕鱼,还有村民则背着背式电机下河非法电鱼。执法人员随即迅速上前检查、拍照取证,对捕鱼的丘某和电鱼的冯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将网兜、背式电机等工具当场扣押。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钟俊峰:禁渔期间我们将加强渔业执法,禁止一切捕捞活动,对违法捕捞活动的我们将依据渔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

  为降低因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的疫情防控风险,这段时间专项执法组还加强了对全县所有河流、水库、山塘等水域的巡查执法,严禁钓鱼活动。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石窟河蕉岭大桥桥侧河堤边和长潭水库边先后发现有4名钓鱼爱好者在悠闲垂钓。执法人员当场上前劝阻,对垂钓者进行教育。

  【记者: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

  违规钓鱼者:认识到了,保证在疫情期间不来钓鱼了。】

  【记者:你觉得在疫情期间钓鱼好吗?

  违规钓鱼者:现在是非常时期,不应该来钓鱼。以后会改正自己的错误。】

  执法人员介绍,结合前期的禁渔禁钓宣传和执法行动,接下来专项执法组还将集中力量,加强执法巡查管控,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业行为和禁止疫情期间的违规钓鱼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钟俊峰:这段时间我们还将会同水务、城综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每天对石窟河沿线、山塘水库进行巡查执法,不定期打击违法违规(渔业违法)行为。(同时)禁止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县的江河、山塘、水库进行垂钓、捕捞活动,坚决打赢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首席记者:于涛摄像:颂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