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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野猪!5人被刑事立案
时间:2020-03-23 10:21:1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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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林业和森林公安部门持续奋战,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可总有人铤而走险做出违法的事情。近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就查处了一起非法狩猎案。

  3月13日下午5点多,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新铺镇象岭村彭坑电站附近宰杀野猪。接报后,该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彭坑电站附近的村道上截获一辆小汽车和车上的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在车内当场查获一批作案工具和新鲜野猪肉等物。

  【县公安森林分局局长 陈亮光:离宰杀现场一百多米的地方就把嫌疑人的车辆拦停下来。现场发现车上有被宰杀后分了块的野猪肉,还有杀野猪的工具和套野猪的套子这些作案工具。】

  民警将涉嫌非法狩猎的刘某、徐某华、徐某强、丘某、赖某五名嫌疑人带回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华于去年9月份从网上购买用于猎捕野猪的钢索套夹两副,并在去年10月份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到新铺镇象岭村彭坑山场安放钢索套夹。今年3月12日下午,套夹传来了有猎物上套的信息。

  【犯罪嫌疑人 刘某:我自己先去看。看了(有野猪)后就喊了朋友一起去。】

  刘某邀其朋友赖某,徐某华邀其朋友徐某强、丘某,五人乘车到达彭坑山场山脚,赖某留在山脚的村民林某轩住家等候。刘某四人上山将捕获的野猪抬下山,放在林某轩住家的门坪处。

  【犯罪嫌疑人 刘某:把野猪绑下来,在一个农户家宰杀,然后放到车后箱。离开的时候遇到了森林公安(民警)。】

  五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认了到象岭村彭坑山场非法狩猎的事实。

  【记者:现在认识到了自己哪里做错了吗?

  犯罪嫌疑人 刘某:私自到禁猎区非法捕猎野猪是违法的。现在自己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不会再做这种违法的事情了。】

  刘某等5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县公安局对5人非法狩猎立刑事案件查处,并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作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局森林分局提醒,广大市民携手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不食用、不经营、不运输、不接触野生动物,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联系报警电话110。

  【县公安森林分局局长 陈亮光:在疫情防控期间,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会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市场及餐饮行业的检查,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拒绝野味,从我做起。希望广大市民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发现违规交易和乱捕乱猎行为积极举报,共同保护野生动物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首席记者:于涛 摄像:颂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