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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烟就管,见火就查!蕉岭查处4宗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时间:2020-01-03 11:33:1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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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森林火灾高发期,为杜绝火灾隐患,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野外用火的巡逻防控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并积极开展防火宣传,保持对野外用火的严打严管态势。近段时间来,县公安局就查处了四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为杜绝森林火灾发生,这段时间以来,县公安局加强巡查管控,严格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行为。至目前止查处四起违反《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在野外违规用火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行政拘留2人,行政罚款2人。

    2019年12月19日上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巡查中查获林某兰、徐某英在蓝坊镇峰口村高排距林地边缘不足50米的农田中野外违规用火。县公安局分别对违法人员林某兰、徐某英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2019年12月23日下午,广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广福镇石峰村曹一小组有人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抓获违法人员钟某炎。经查,钟某炎在野外吸烟后,缺乏安全意识,将烟头随意丢弃在草丛中,从而引发火情。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人员钟某炎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记者: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

    违法嫌疑人 钟某炎:我通过民警的教育,我认识到自己犯的错误是很严重的。

    记者:错在哪里?

    违法嫌疑人 钟某炎:错在违反了蕉岭县人民政府的防火禁令,野外不准用火。

    记者:你知道这个禁令吗?

    违法嫌疑人 钟某炎:蕉岭县防火禁令已经贴在我们村里。知道有这个禁令。是自己麻痹大意。(现在)就十分后悔。】

    2019年12月28日上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南磜镇报警称,有人在南磜镇步上村伯公坑野外违规用火。接报后森林分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抓获野外违规用火的郭某。经查,郭某为了耕作在距林地边缘不足50米的荒田中烧杂草。县公安局依法对郭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划线部分出字幕)

    【违法嫌疑人 郭某:十分后悔了,以后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

    好在执法人员发现及时,处置有力,这四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均未造成其他后果。

    当前,由于风高物燥,森林火险级别极高,极易发生山火。县森林防火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遵守防火戒严令相关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防止山火的发生,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教导员 龙思政:呼吁广大群众一定要遵守森林防火禁火令的相关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大家共同维护好我们蕉岭的美好生态环境。对违反禁火令的一切(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会作出严厉的处罚。对于野外用火引起火灾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外违规用火者均受到了公安机关的严厉处罚,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首席记者:于涛 摄像:颂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