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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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时间:2020-06-08 15:09:4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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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新铺镇北方村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新铺镇北方村(详见附件:蕉岭县2019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实施城镇建设规划。

       三、征收实施单位:新铺镇人民政府

       四、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蕉岭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五、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蕉岭县2019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pdf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